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苏无锡、福建宁德、江苏新沂等地都有业主因个人按揭贷款逾期未还而被银行起诉的案例。大多数业主声称不是不想供,而是根本无力还款。随着各地开放性政策再次回来,限购令解禁后,多地楼市不断下降,为此,不少业主选择“弃房断供”。

多个楼盘业主称无力还款
“不是不想供,而是根本无力偿还。业主林某某2010以均价52000\平方购入该地区的房子,但随着楼市的不稳定,现该楼盘的售价仅是39000\平方,降价如此多,每月要还利息给银行,为此,实在是无力还款。
据房地产研究院数据显示,1-6月份,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同比下降0.8%,较1-5月份加大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成交均价下降1.5%。即使是在全国横向比较,杭州也是房价下跌幅度较大的城市。今年2季度成交均价为1538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2.2%。
房价大幅度下跌,致使多地出现“弃房断供”的现象。虽说如果断供的话,对于业主来说是有害多于利的,但在大局的情势之下,不少人却选择“断供”这条路。
专家表示“弃房断供”不可取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房价下跌,持有住房价格远低于个人继续要交纳按揭贷款的价格,导致房屋变成“负资产”出现主动弃房外,更有可能是购房者自身财务出现问题,或者炒房团资金链断裂而“断供”。
房价下跌,确实会给客户的违约提供了理由。“从契约订立的角度看,买卖双方都是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签订协议的。既然允许房价上涨带来的利好存在,也就允许房价下跌的风险存在。从法律的角度,因为房价下跌而“弃房”拒还银行贷款似乎并不可取。这样不仅会给自己的“信用”造成不良的影响,且以后还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往后想再从银行中贷款就难上加难了。姑且,我们不说之前供了那么长时间,银行已收了你的利息,从长远之计来想“弃房断供”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