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能太阳能沦为国有,引发争论。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以后晒个太阳喝个西北风什么的,都要交税了?”“前两天因为没有中5.7亿,心情一直很不好。……这些调侃是冲着一条新闻来的。
尽管该中国十大太阳能天辰娱乐条例的规范对象是企业而非个人,也就是说风筝可以照放、太阳可以随便晒,但仍打消不了公众的顾虑,因为“风能太阳能国有”的这个逻辑仍在,目前针对企业,没准儿哪天也会轮到个人,人们不禁要问该逻辑讲得通吗?
法律有空白,但现实却已被“必要”和“没有必要”的争论填满。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认为,风能和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强行收归国有没有必要,它不会因为某个人使用而影响他人继续享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天辰注册所研究员剧锦文在《环球时报》刊载的评论里,虽然也承认我国的新能源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出现了过剩的现象,但认为这不能完全怪罪于企业,不能因此而一股脑地限制这些中国十大灯具天辰娱乐产业的发展,更不能通过设租方式蚕食它们的发展。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往往是通过设立使用权的方式来实现,而确定使用权是以行政审批的形式确立。因此,公众误解气候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就是要通过行政审批扩权和收费。《条例》并没有设立任何使用权,也没有规定任何收费项目,更谈不上扩权和收费。
事实到底是怎样呢?